臺泰簽署投資促進保障協定 達成雙邊經貿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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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泰雙方歷經兩年多談判的「投資促進及保障協定」,於本(2024)年6月27日由我國駐泰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張俊福與泰國駐臺北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代表文那隆完成簽署,為臺泰雙邊經貿關係達成重要里程碑。繼菲律賓、印度、越南及加拿大後,泰國成為2016年以來第五個與我完成簽署投資協定的國家。


我方參與談判的部會機關包含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外交部、經濟部、財政部、法務部、金管會、工程會、中央銀行、駐泰國代表處等。在各單位的通力合作下,我方得以在兩年內與泰方完成談判並簽署新版臺泰投資協定。


舊版臺泰投資協定係於1996年簽署並生效,迄今已近28年。由於國際投資保障規範及雙方業者投資型態日趨多元化,舊版投資協定已不敷目前業者海外投資的保障需求,故臺泰雙方決定洽簽新版投資協定,以對雙方投資人提供更充分保障及提升投資信心。


我方在談判期間先後洽詢台灣電路板協會、電電公會及工業總會等主要赴泰投資產業公協會的意見,並將我方業者關切的事項納入新版投資協定中,說明如下:

臺泰正式簽署投資促進及保障協定 達成雙邊經貿重要里程碑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本院一般新聞) (ey.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