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房仲代銷以及地產建商沒有告訴你的事~
陷阱注意(二):您所購買的房產是屬於永久產權還是地上權?
『泰愛~泰國房產研究院』
《跟著小梁,讓你納涼!!》泰愛院院長~小梁老師
泰國購買持有房產,一般常見的兩種權利為:「永久產權(Free hold)」 和「地上(租賃)權(Lease hold)」。
特別是在曼谷的精華地區或一些特定區域,泰國皇室擁有許多市中心珍稀的土地,這類型的土地頂多都只能租賃、不能買賣,例如在曼谷市區就有許多豪宅型別墅或是精華區的高級商辦大樓,往往只擁有地上(租賃)權,需由皇室同意後方能申請承租。
由於,在泰國永久產權房產的持有權利與台灣相同,可以合法100%永久持有,並可合法繼承、贈與以及後續的自由買賣。在泰國土地廳辦理好過戶手續後,屋主(所有權人)會取得戶口簿、土地建物權狀以及買賣公契。是故,台灣買家一般較喜歡購買永久產權含土地持分的不動產,因此在購買前千萬要仔細瞭解清楚,並再詢問及確認,您所購買的房產是屬於只有地上(租賃)權還是永久產權。
這邊特別要提醒的是,少部分仲介代銷會將產品包裝成「30年產權」或是「90年產權」,甚至當作可以優惠價格或另種促銷類型的話術。
雖然租賃權亦為另一種置產投資的選擇。但要注意的是,無論是要租用土地或租賃該土地上建物,都必須向各分區土地廳申請登記租賃權。此外,不同的地區對使用年份的限制亦不同,此等權力只有土地使用權利而非實際擁有土地。在租賃期間內,可擁有該土地上的建物或建築改良物。然而泰國法律規定租賃契約的期限最少為三年但不得超過三十年,且租賃契約期限屆滿後,需再更新一次不超過三十年的租賃契約。
☆通常不太建議外國人投資置產泰國時選擇地上權的原因是,地上權房產有其使用時間的限制,到期後需要和政府或地主再行續約,否則房屋就會被收回,不方便爾後轉售和出租。除非是商業上使用需求或是其他特殊考量。
★其他有關泰國買房應懂必知等詳細注意事項~
可請參閱:「泰國房產停看聽」裡面有更詳盡並完整的資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