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踩雷?!泰國買房注意陷阱必知(二) 

  特別是在曼谷的精華地區或一些特定區域,泰國皇室擁有許多市中心珍稀的土地,這類型的土地頂多都只能租賃、不能買賣,例如在曼谷市區就有許多豪宅型別墅或是精華區的高級商辦大樓,往往只擁有地上(租賃)權,需由皇室同意後方能申請承租。

這邊特別要提醒的是,少部分仲介代銷會將產品包裝成「30年產權」或是「90年產權」,甚至當作可以優惠價格或另種促銷類型的話術。

雖然租賃權亦為另一種置產投資的選擇。但要注意的是,無論是要租用土地或租賃該土地上建物,都必須向各分區土地廳申請登記租賃權。此外,不同的地區對使用年份的限制亦不同,此等權力只有土地使用權利而非實際擁有土地。在租賃期間內,可擁有該土地上的建物或建築改良物。然而泰國法律規定租賃契約的期限最少為三年但不得超過三十年,且租賃契約期限屆滿後,需再更新一次不超過三十年的租賃契約。